關于《清遠市安全監管局關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評估報告
《清遠市安全監管局關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安監〔2017〕76號)(以下簡稱《通知》)于2017年5月16日由原清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自2017年5月16日起施行,已實施6年多。
為了梳理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保證涉及公民權益的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我局于2023年4月27日起,對《通知》開展評估工作。評估主要內容包括:《通知》的實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理由,是否和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有所沖突,哪些內容需要修改和補充,是否需要提請本單位對《通知》修訂并重新頒布實施。
一、評估分析
?。ㄒ唬┖戏ㄐ?。1.《通知》制定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以下簡稱《辦法》)于2019年7
月11日被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訂。2.制定依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粵安監〔2014〕6號)于2017年5月16日被《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粵安監應急〔2017〕9號)修訂,但粵安監應急〔2017〕9號,已到期作廢。3.制定依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于2020年9月29日被修訂。
?。ǘ┖侠硇?。應急預案備案屬于公共服務事項,《辦法》對備案程序、辦理時限、材料清單已有明確規定,但《通知》的很多細節內容不符合《辦法》的規定。所以《通知》有待修改。
?。ㄈ﹨f調性?!锻ㄖ肥恰掇k法》在市一級的細化,對于如何備案,起到了指導作用。
?。ㄋ模┛刹僮餍?。我市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已于2020年12月10日下放至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辦理機關、工作流程不符合當前工作實際,可操作性不強。
?。ㄎ澹嵤┬Ч??!锻ㄖ穼鳖A案備案的全流程進行了細化,特別是哪些企業要評審、論證,向哪個層級部門備案,提交什么材料清單,備案如何變更,都一一列明,簡單易操作。對于如何備案,發揮了一定的作用。所以有必要修改《通知》,將《辦法》籠統的地方進行細化,便于操作。
二、評估過程
?。ㄒ唬?023年4月27日,我局制定了《關于〈關于清遠市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清遠市安全監管局關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清遠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評估工作方案》,明確了評估小組成員和評估程序等內容。
?。ǘ?023年5月10日,我局通過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官網公開向公眾征求《關于清遠市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清遠市安全監管局關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清遠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評估意見。至征求意見期滿,未收到社會公眾提出的意見。
?。ㄈ?023年12月27日,我局組織評估小組成員召開《通知》評估會議,評估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文件對《通知》進行評議,總結形成《關于〈清遠市安全監管局關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
三、評估成果
總體評估結論為:《通知》內容與其制定的依據《辦法》不相適應,不符合開實際,且《辦法》有些地方沒有細化,所以需要對《通知》進行重新修訂頒布實施。
根據上述評估結論,我局形成了本評估報告。根據《廣東省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規定(2017年修正)》“立法后評估報告,應當報制定機關批準?!薄皬V東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后評估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钡纫幎?,本評估報告報本單位批準后生效,生效后作為《通知》修訂的重要參考。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