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安監〔2012〕123號
關于清遠市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下發后,為規范我市非煤礦山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
(一)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實行分級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其安全預評價報告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備案;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備案。
(二)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企業應提交和審查部門應審
查的資料:
1、建設項目經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相關證明;
2、申請《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的函(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及經廣東省安全生產技術中心蓋章的備案申請表;
4、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負責備案的安全監管部門應在收到材料后的10個工作日內辦妥備案手續。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三同時”)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實行分級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進行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人員進行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二)建設項目設計審查
企業應提交的資料:
1、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報告及申請表;
2、建設項目經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相關證明.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
4、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設計審查的主要內容:
1、審批、核準、備案有材料;
2、設計單位的資質條件;
3、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4、對重大危險源和主要危險、危害因素的預防與控制
措施的設計是否完善;
5、選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
的有關標準;
6、對預評價報告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7、安全設施投資的概算情況;
8、初步設計的安全專篇;
9、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
10、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負責審查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申請之
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同意的,以書面形式批復建設單位;不同意的,說明理由,并以書面形式答復建設單位。
(三)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企業應提交的資料:
1、驗收申請報告及申請表;
2、安全設施設計經審查合格及設計修改的有關文件、
資料;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施工期間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 的有關資料;
6、礦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
7、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和評審備案申請表;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建設項目竣工報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設施試運行情況報告等。
驗收的主要內容:
1、聽取相關單位的《建設項目竣工報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設施試運行情況報告》、《安全驗收評價情況報告》以及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介紹。
2、現場檢查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
(2)安全設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
(4)安全標志及設置;
(5)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制度;
(6)企業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任職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7)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8)驗收評價報告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9)安全資金的投入情況;
(10)其他需要驗收審查的內容。
3、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評審。
4、是否通過竣工驗收的結論意見。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
內完成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和竣工驗收,對通過評審的安
全驗收評價報告辦理備案手續,經驗收合格的,以書面形式
批復建設單位;不同意的,說明理由,并以書面形式答復建
設單位。
我市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程序
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山建設
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程序〉的通知》(粵
安監[2007]382號)和《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明
確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有關工作的通知》(粵
安監[2012]51號)辦理。
三、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發放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9號,清遠市國土資源部門
頒發采礦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頒采礦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清遠市安監局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按照市安監局《關于印清遠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的補充通知》(清安監[2012]80號)進行;各縣(市、區)安監局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可參照《關于<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的補充通知》(粵安監函[2012]124號)規定制定,并在2012年8月20日前將各自制定的《程序》報清遠市安監局備案。
(二)申請辦證材料和審查:非煤礦礦山企業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所需的材料按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所規定的申領材料目錄上報(申領材料目錄可從清遠礦山安全監管QQ群共享欄目下載,群號:93699133)).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申領材料目錄對各項材料進行審查。
四、補充說明
(一)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2]32號),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時,對無建設用地審批的和未執行環評準入的,一律不予審查。
(二)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建設項目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及申領許可證的材料,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樓行政服務廳接收。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編號見附件:清遠市所轄縣(市、區)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規則。
附件:清遠市所轄縣(市、區)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規則。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附件:
清遠市所轄縣(市、區)非煤礦礦山企業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規則
一、清遠市所轄縣(市、區)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
編號為:
(粵) FM C2012] R*@001#X
二、具體說明:
1.粵:廣東省.
2.FM:非煤礦礦山企業。
3.〔2012〕:頒證年份。
4.R:清遠市。
5.*:地區代碼:O清城區,K清新縣,N佛岡縣,P英德市,W連南縣,U連州市,Y連山縣,S陽山縣。
6.@:企業類型:a露天礦山,b地下礦山,c尾礦庫,d地質勘探單位,e采掘施工企業,f石油天然氣企業,o企業總部。
7.001:頒證序號(按各縣市區頒證流水號編號,限3位數)。
8.#:首次申請、延期換證以及變更代碼。Ⅰ首次申請;Ⅱ延期換證;Ⅲ變更。如同時延期和變更,則按延期編排(用“I”代表)。
9.X:表示延期、變更的次數(按自然數排列)。
示例:清城區某露天企業首次申辦,頒證流水序號為012號,則其證號編為“(粵)FM〔2012〕ROa012Ⅰ”;如果該露天企業第一次辦理延期,則延期后的證號編為“(粵)FM〔2012〕 ROa012 II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