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區人民政府、清新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粵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遠市區公交客運服務成本規制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4月27日
清遠市區公交客運服務成本規制方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加強清遠市市區公交運營企業成本規制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成本約束和補貼機制,激勵企業提高服務質量和降低運營成本,節約高效利用公共財政資金,促進清遠市區公交健康、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定價成本監審的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6號)、《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運營成本測算規范》(JT/T1184-2018)等文件,結合市區公交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公交客運線路實施成本規制、成本費用監審評價等管理活動。
本方案所稱的成本規制是指通過合理界定市區公交運營企業運營成本、收入范圍和核算標準等,測算、審核和評價企業成本費用和經營狀況,并核定財政補貼的管理過程。
第三條 市區公交實施成本規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戏ㄐ栽瓌t。計入規制成本的各項費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規制成本相關約束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行業標準。
?。ǘ┫嚓P性原則。計入規制成本的各項成本費用應當與企業提供公交運營服務直接或間接相關。與公共交通客運服務無關的費用不得計入規制成本。
?。ㄈ┖侠硇栽瓌t。計入規制成本的各項成本費用應當客觀反映企業運營服務正常需要,并按照科學方法與標準合理核定。影響成本項費用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或社會公允水平。
?。ㄋ模┘钚栽瓌t。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引導企業在保障運營安全與服務質量的基礎上主動增加營收、節約成本,不斷提高運營效率。
?。ㄎ澹┚毣瓌t。強化科學化、精細化核定成本費用和收入,持續提升企業財務管理規范化水平和經營管理信息化程度。
?。┛沙掷m原則。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品質和吸引力,持續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合理控制財政補貼資金規模,實現公交事業持續發展和財政資金高效利用的良性互動。
第四條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實施本方案,市發展改革、財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依職責實施具體工作。
第二章 規制成本項目構成
第五條 企業運營成本由直接運營成本、期間費用、稅金及附加構成。
第六條 直接運營成本是指市區公交運營企業執行市交通運輸局核準的《清遠市區公共交通行業運營服務方案》產生的與運營服務直接相關的成本費用,包括人員工資及工資性支出、燃料及電力消耗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保修費、輪胎消耗費、保險與事故損失費、安全生產費、其他直接運營費等。
?。ㄒ唬┤藛T工資及工資性支出。人員工資是指企業直接、間接參與公交運營的職工(包括駕駛員、其他一線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下同)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貨幣性收入;工資性支出是指公交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黨務活動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以及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規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含補充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費(含補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相關支出等。
?。ǘ┤剂霞半娏ο馁M。企業運營車輛在運營服務過程中消耗的汽油、柴油、天然氣等各項燃料及電力所支出費用,不包括其他非營運所消耗支出的費用。
?。ㄈ┕潭ㄙY產折舊費。企業用于公交運營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包括運營車輛、辦公用房、場站設施、充電設施、維修設備、辦公設備等,其中:由政府投資或社會無償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資產以及評估增值的固定資產不得計入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盤虧、毀損、閑置、自主提前報廢和處置凈損失不得計入固定資產折舊。
?。ㄋ模┍P拶M。企業為提供公交運營服務發生的零配件材料費、潤料費、維修輔助材料費、檢測費、外包保養維修工時費等運營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及大修費用,不包括維修人員薪酬。
?。ㄎ澹┹喬ハ馁M。企業為提供公交運營服務發生的輪胎更新、翻新和修補等費用。
?。┍kU費與事故損失費。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市交通運輸局認定的險種,經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為運營車輛購買的保險險種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等;事故損失費是指運營車輛因發生交通事故而賠償給損失人員在扣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及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后的凈支出,不包括自身車輛損壞的維修支出。
?。ㄆ撸┌踩a費。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專門用于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包括道路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支出,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視頻監控裝置和自動識別系統等支出,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應急演練支出,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及標準化建設支出,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等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運營安全生產條件的支出。
?。ò耍┢渌苯舆\營費。企業提供公交運營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除上述成本費用以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直接營運費用,包括營運車輛融資租賃費、場站租賃費以及其他與公交運營服務直接相關的設施設備等所支付的租賃費用、自有場站硬底化攤銷和維護維修費、信息化系統建設和運營維護費用、公交刷卡掃碼支付結算費、GPS和監控設備通訊流量費、運營車輛清潔費、車輛年審檢測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與公交運營相關的必要支出等。
第七條 期間費用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公交運營服務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與財務費用。
?。ㄒ唬┕芾碣M用。企業為提供公交運營服務所發生的管理費用支出,包括辦公用房租賃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水電費、會議費、公務車輛使用費、交通費、培訓費、通訊費、宣傳費、印刷費、咨詢審計費、低值易耗品、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和其他管理費用等,不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及工資性支出。
?。ǘ┴攧召M用。企業為提供公交運營服務所籌集資金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減利息收入)、金融機構手續費、匯兌凈損失等。
第八條 稅金及附加指企業提供公交客運服務依法繳納的稅金及附加,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第九條 國家公用事業成本監審、行政法規、財務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明確不列入運營成本的費用,不得計入規制成本,具體包括:
?。ㄒ唬┡c公交運營活動無關的費用支出;
?。ǘ┡c公交運營活動有關,但有專項資金來源予以全額補償的費用;
?。ㄈ┕潭ㄙY產盤虧、毀損、閑置和出售的凈損失,但處置達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資產形成的損失以及因政府指令性任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凈損失,經審核后計入規制成本;
?。ㄋ模└黝愘澲?、捐贈、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罰款、罰息等支出;
?。ㄎ澹┕鎻V告、公益宣傳費用;
?。┢髽I超標準購置固定資產所增加的各項支出(固定資產購置標準參照財政資產預算、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及社會平均水平確定);
?。ㄆ撸┫蛏霞壒净蚬芾聿块T上繳的利潤性質的管理費用、代上級公司或管理部門繳納的各項費用、向出資人支付的利潤分成以及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等;
?。ò耍﹪液褪∫幎ú坏昧腥氤杀举M用的支出和其他不合理支出。
第十條 企業非基本公共汽電車客運業務收支應當單獨核算,其支出不計入基本公共汽電車客運成本。
非基本公共汽電車客運業務與基本公共汽電車客運業務共同使用資產、人員或者統一支付費用和依托主營業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因從事基本公共汽電車客運業務而獲得政府優惠政策的,未單獨核算或者成本分擔不合理的,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分擔總成本。
第三章 規制成本核定方法
第十一條 成本費用項目標準應當達到合理水平或者合理范圍,可采取直接取值法、橫向比較法、縱向比較法和實際成本法等方法確定。
?。ㄒ唬┲苯尤≈捣?。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對標準值有強制性規定的,應當直接引用該數值。
?。ǘM向比較法。參照同行業(或同類地區)平均水平確定合理成本的標準取值。采用橫向比較法應注意不同樣本在成本結構和統計口徑上的差異。
?。ㄈ┛v向比較法。參照受規制公交企業的歷史運營水平設定標準值,同時應考慮由于有關成本上升、價格指數變化等導致的成本波動。
?。ㄋ模嶋H成本法。對于不宜通過直接取值法、縱向或橫向比較法等設定標準值的,經專項審計可以認可企業的實際成本為合理成本,待未來能夠尋找到合適的控制標準時再行規制。
第十二條 成本費用規制值的設定一般采取上限法、浮動取值法和據實核定法,具體規制值由市交通運輸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核算后,報市財政局依照本方案予以審核確定。
?。ㄒ唬┥舷薹???刂颇稠椯M用的最高限額,即費用實際發生值超過上限標準值的,取上限標準值;實際發生值低于上限標準值的,取實際發生值。
?。ǘ└尤≈捣?。以標準值為基礎,上下浮動一定比例作為合理成本的確定范圍。成本實際發生值超過浮動上限的,取上限值;成本實際發生值在浮動范圍內的,取實際發生值;成本實際發生值低于浮動下限的,取下限值。
?。ㄈ嵑硕ǚ?。凡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對成本費用的金額或比例有直接要求的,規制成本費用應據實核定。
第十三條 規制直接運營成本=人員工資及工資性支出+燃料及電力消耗費+固定資產折舊費+保修費+輪胎消耗費+保險費與事故損失費+安全生產費+其他直接運營費。
?。ㄒ唬┤藛T工資及工資性支出核定
1.規制人員工資
?。?)規制職工人數
規制駕駛員人數上限值是市區公交運營企業按照市交通運輸局核準的線路、車輛和班次組織運營,根據全年實際核準的公交運營工作班,結合《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運營成本測算規范》(JT/T1184-2018)推薦的駕駛員人均年度工作時長,核算駕駛員人數。
規制其他人員人數根據駕駛員人數結合一定配比進行規制,其中,其他人員是指除公交駕駛員以外參與公交運營的其他一線人員和管理人員,主要包括:維修人員、站務員、安全員、調度員、點鈔員、客服人員、保安人員、保潔人員等從事公交運營生產和管理的人員。
計算公式為:
規制駕駛員人數上限值=核準駕駛員工作班總數×日均工作時間(8小時)/年度工作時間(1920小時/人)
規制其他人員人數=規制駕駛員人數×其他人員人數與駕駛員人數配比。
式中:
?、?核準駕駛員工作班總數高于市交通運輸局核定《運營服務方案》中的計劃工作班總數的,按照計劃工作班核定;低于計劃工作班的,按照實際核準的工作班總數。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運、減班等,按照正常完成計劃工作班核算。
?、?駕駛員實際配置規模超出規制上限的,核定標準取規制上限值;實際配置規模低于上限值的,按照實際配比核定。
?、鄹鶕冻鞘泄财娷嚻髽I運營成本測算規范》(JT/T1184-2018),其他人員人數與駕駛員人數配比取最低推薦比例0.55進行規制。實際人數配比高于0.55的,按照0.55核定;配比低于0.55的,按照實際配比核定。
?、?因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為高危行業,對于確實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企業又無法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員,應安排離崗休養,該類人員人數按實際人數計算,不在“人車比”計算范圍內。
?。?)職工工資核算
職工工資根據《城市公共汽電車企業運營成本測算規范》(JT/T1184-2018)推薦測算方法,結合市區公交運營企業駕駛員、其他人員實際工資、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自然增長率進行核算,計算公式為:
駕駛員工資總額上限值=規制駕駛員人數×上一年度駕駛員年平均工資×當年度市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自然增長率
其他人員工資總額上限值=規制其他人員人數×上一年度其他人員年平均工資×當年度市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自然增長率
職工工資總額上限值=駕駛員工資總額上限值+其他人員工資總額上限值
職工工資總額超出規制上限的,核定標準取規制上限值;低于規制上限的,按照實際發生額核定。
2.規制工資性支出
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企業職工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標準繳納并據實核定。
住房公積金按照不超過規制年度上一年實際工資總額的12%據實核定。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黨務活動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不超過規制年度核定職工工資總額的14%、2%、1%、8%計算標準,據實核定。
辭退、內退福利和政府批準的退休人員補助是指公交企業因生產經營、企業發展需要,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依法給予的補償,或因企業改革等因素,經政府批準同意,給予相關退休人員的專項補助,補償補助金額據實核定。
?。ǘ┤剂霞半娏ο馁M核定
1.燃料及電力消耗費根據營運車輛燃料及電力消耗定額、燃料及電力價格、核定運營里程按車型核定。
核定燃料及電力消耗費=核定燃料消耗費+核定電力消耗費
2.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燃料消耗費核定
核定燃料消耗費=∑(燃料消耗核定標準(按車型)×對應車型核定運營里程×燃料單價)
式中:
規制汽油、柴油、天然氣車型燃料消耗定額基數為近三年實際百公里消耗量的平均值。
汽油、柴油單價按公交企業實際結算的價格確定。
3.電力消耗費核定
核定電力消耗費=∑(車輛電力消耗核定標準(按車型)×對應車型核定運營里程×電力單價)
式中:
規制電力消耗定額基數為近三年實際百公里消耗量的平均值,上限按照定額基數的110%核定,下限按照定額基數的90%核定。
車輛用電價格按公交企業與電力部門實際結算的價格確定。
4.規制年度新購置車輛燃料、電力消耗標準值以當年實際消耗額列入規制,待運行情況穩定后再確定標準值。
5.核定運營里程是公交企業執行《運營服務計劃》實際完成的運營里程(含實際運營里程和有效空駛里程,下同),其中實際運營里程是指公交企業執行《運營服務方案》確定的各線路發車班次,并結合各線路長度而實際完成的運營里程;有效空駛里程是指公交車輛在每日運營前和結束后前往停保場、首末站及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之間產生以及車輛維修、保養等實際產生的有效空駛里程,各線路車輛有效空駛里程比率據實核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各線路實際運營里程的8%。
?。ㄈ┕潭ㄙY產折舊核定
1.固定資產折舊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折舊年限、殘值等,采用年限平均法分類核定。
核定固定資產折舊費=∑[(各營運車輛原值-國家、省、市級購車補貼-規制車輛殘值)×規制車輛年折舊比例]+∑[(各機器設備、場站建筑物、辦公設備等原值-規制固定資產殘值)×規制固定資產年折舊比例]。
2.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原則上按照國家、省相關文件規定和《廣東省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明確規定執行(折舊年限原則上取中值確定,殘值率原則上按照4%計算);清遠市另有規定的,可采用其規定;國家和當地政府無明確規定的,參照行業平均水平計算確定,其中:運營車輛折舊年限為8年,殘值據實核定。
3.凡正常營運期間的折舊費按規定計入規制范圍。固定資產折舊費實際發生額超出規制標準的,核定標準取規制標準值;實際發生額低于規制標準的,核定標準取實際發生額。
4. 市區公交運營企業應當按照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的標準配置車輛,未經同意,不得超出規?;虺霈F有經濟發展水平購置車輛。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車輛等大額支出應當報市交通運輸局同意。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車輛等固定資產的,租入項目屬于成本規制所列明的項目內容,且租入項目成本符合成本規制規定標準及波動范圍,計入規制成本,不符合的則不計入規制成本。
5.營運車輛處置時區分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因營運車輛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處置而形成的損失可以計入規制成本的其他直接營運費,形成的收益應計入規制收入;
?。?)未達到使用年限處置而形成的損失不計入規制成本,形成的收益應計入規制收入;
?。?)因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而提前報廢更新營運車輛,形成的損失應計入規制成本,形成的收益應計入規制收入。其他固定資產項目參照執行。
6.與公交運營無關的或政府及其他社會組織無償投入供公交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不得進入規制成本。政府及其他社會組織無償投入供公交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可以計入規制成本。政府允許計提折舊籌建更新改造資金的,該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可計入規制成本,但應在規制成本核定表中單獨反映。
?。ㄋ模┍P拶M核定
1.保修費按各車型的保修費核定標準和對應車型的核定運營里程進行核定。車輛保修費是與公交運營里程相關,以企業前三年平均千公里水平為基數。
核定保修費=∑(保修費核定標準(按車型)×對應車型核定運營里程)
式中,保修費核定標準為前三年各車型車輛千公里保修材料費平均值。
2.新購置投放車輛保修材料費標準值以當年實際費用列入規制,待運行情況穩定后再確定規制值。
3.車輛保修費規制上限為規制千公里保修費上浮5%;下限按照規制千公里保修費下浮5%核定。
?。ㄎ澹┹喬ハ馁M核定
1.輪胎消耗費按各車型的輪胎消耗費核定標準和對應車型的核定運營里程進行核定。輪胎消耗費以企業三年平均千公里水平為基數。
核定輪胎消耗費=∑(輪胎消耗費核定標準(按車型)×對應車型核定運營里程)
式中,輪胎消耗費核定標準為前三年各車型車輛千公里輪胎消耗費平均值。
2.新購置投放車輛輪胎消耗費標準值以當年實際費用列入規制,待運行情況穩定后再確定規制值。
3.輪胎消耗費規制上限為規制千公里輪胎消耗費上浮5%;下限按照規制千公里輪胎消耗費下浮5%核定。
?。┍kU費與事故損失費核定
1.保險費核定標準:交強險保險費據實核定;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按不超過責任限額200萬元的標準,據實核定;承運人責任險保險費按不超過每人責任限額50萬的標準,據實核定。
2.事故損失費核定標準:市區公交運營企業上年度交通事故率和百萬車公里死亡率考核指標為滿分的,按規制年度核算后企業實際支出的費用核定;公交企業上年度交通事故率和百萬車公里死亡率考核指標未達到滿分的,按規制年度核算后企業實際支出費用的50%核定。
?。ㄆ撸┌踩a費核定
1.根據財政部和應急管理部聯合下發的財資〔2022〕136號文件規定:按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1.5%為計提依據,列入成本進行核算。
2.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據實核定。
?。ò耍┢渌苯舆\營費核定
規制年度其他直接運營費用按照以下標準核定:
1.公交刷卡掃碼支付結算費、車輛年審檢測費等第三方收取的固定成本費用,據實核定;
2.場站租賃費和租賃場站維護維修費、自有場站硬底化攤銷和維護維修費、信息化系統建設、油補數據申報服務費、GPS和監控設備通訊流量費、運營車輛報廢支出等成本費用,據實核定,但不得高于同類型地區公交行業平均水平;
3.信息化系統維護費、勞動保護費、車輛清潔費、外聘勞務費等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直接營運費用核定標準,以規制年度前三年平均水平為基礎,綜合考慮車輛規模、物價水平等因素變化進行核定;
4.企業因執行政府與運營服務或社會責任相關的指令性任務,如創文鞏衛、疫情防控、扶貧等費用支出,據實核定。
第十四條 規制期間費用=規制管理費用+規制財務費用。
?。ㄒ唬┕芾碣M用核定
管理費用(不含管理人員工資及工資性支出)根據規制年度前三年企業管理費用占直接運營成本比例的平均值和規制年度直接運營成本進行核定。
核定管理費用=核定管理費率×核定直接運營成本
式中:
1.規制管理費率=∑前三年市區公交運營企業管理費用/∑前三年市區公交運營企業直接運營成本
2.核定管理費率不得超過規制管理費率,規制管理費率逐年調整,同時適當考慮政策變化對成本造成的突發性影響。
3.納入管理費用的各明細項目,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對明細項目有具體約束標準的,需同時執行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
?。ǘ┴攧召M用核定
1.財務費用按照企業與公交運營服務相關的實際貸款數額(扣除與運營無關的長期投資)及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進行核定。
2.規制年度內新增貸款利率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據實核定。
第十五條 稅金及附加按照規制年度企業根據稅法相關規定計提的稅金和附加總額,據實核定。
第四章 規制收入核定方法
第十六條 規制收入由公交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凈收入和營業外收入構成。
?。ㄒ唬┕恢鳡I業務收入是指公交運營業務收入,即票款收入。
?。ǘ┢渌麡I務凈收入包括公交服務相關的附屬凈收益構成,包括場站租賃凈收益、充電設施對外經營收益、外修收益、廣告凈收益及其他業務收入等。
?。ㄈI業外收入包括新能源公交車購車補貼攤銷、非流動資產處置凈收益等收入。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施行期間存在較大變化因素影響本方案執行的,由清遠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有效期滿后,根據實施情況評估修訂。
第十八條 為規范規制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另行制定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本方案由清遠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