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市丘志明等31名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通過郵政寄送、電話聯系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仍然無法送達的情況,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 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22號)第一百零三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章規定的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送達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币?,現將丘志明等31名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名單進行公告(詳情見附件)。
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用人單位對本結論書中“勞動功能障礙等級”“生活自理障礙等級”不服的,一是可以自本結論書公告之日起75日內向本委員會申請復查;對復查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二是可以自本結論書公告之日起75日內向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特此公告。
附件:丘志明等31名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名單
清遠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022年10月10日